【经典例题】2021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汇编(一)
2020年11月23日 来源:来学网2020年中级会计已经结束,没能参加考试的小伙伴可以准备2021年中级会计的备考了。预计2021年中级考试报名在2021年3月,考试时间预计在2021年九月。中级会计考试科目《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来学小编整理了202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相关试题,具体如下: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的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务如何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分立前并未与乙公司达成协议,所以甲丙之间的协议对债权人无效,仍然由分立后的甲、丙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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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且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相关人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相关人员的是( )。
A.公司股东
B.公司董事
C.公司监事
D.公司经理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公司解散时,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且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法院应予支持。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B.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D.公司在此情形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故选项A正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故选项B正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故选项C错误。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故选项D正确。
【考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股东大会可以决议在弥补亏损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C.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分配利润
D.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不得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选项BD: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选项C: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考题·单选题】(2017年)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财务会计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B.将公司部分货币资产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C.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只提供给持有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查阅
D.在法定会计账簿外另立会计账簿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选项A正确。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选项B错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选项C错误。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选项D错误。
【考题·单选题】(2019年卷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积金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公司亏损
B.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C.公积金可以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D.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选项A表述错误。
【考题·多选题】(2017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特定事由提出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下属表述中,属于该类事由的有( )。
A.股东知情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B.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C.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例题·判断题】甲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9%,因公司管理人员拒绝向其提供公司账簿,甲以其知情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为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考题·判断题】(2017年)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的盈余公积金。(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例题·综合题】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张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其中甲公司出资4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出资20%,张某和李某各出资10%。公司成立后,乙公司未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直接将自己10%的股份转让给丙公司。
张某拟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陈某,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甲公司和李某表示同意,但都表示要购买张某的股份,乙公司一直不作回复,丙公司明确表示反对。张某与甲公司、李某和陈某谈判,甲公司、李某和陈某的出价均为50万元,甲公司和李某表示要分期支付,陈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张某遂将股份转让给陈某。
陈某受让股权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更换公司董事,董事会不予理会,陈某要求丁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丁公司拒绝,陈某起诉丁公司要求收购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陈某败诉。
丁公司总经理王某购买的新设备质次价高,李某经调查了解到王某收受了对方公司的贿赂,李某向监事会反映,监事会迟迟不予答复。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直接将股权转让给丙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2)张某将股份转让给陈某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3)法院判决陈某败诉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4)李某如何保护公司利益?
『正确答案』
(1)合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合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张某根据法律的规定,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甲公司和李某同意,乙公司迟迟不答复,视为同意,除张某外,4名股东有3名同意,张某可以将股份转让给陈某。虽然甲公司和李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陈某的条件优于甲公司和李某,所以张某可以将股份转让给陈某。
(3)法院判决陈某败诉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本题中董事会不依法召集股东会会议不属于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自己股份的法定情形。
【说明】此问在2020年教材P83,答案表述错误。
(4)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以公司名义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公司损失,监事会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起诉,李某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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